
发布时间:2019-06-20
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会全精神,切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推进经济转型升级,广泛营造“诚信立身,信誉兴业”的良好风尚,推动全县民营经济、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建设,共创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,中共长兴县委宣传部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、县民营企业协会、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3年度“诚信民营企业”、“诚信个体工商户”认定活动。在宣传发动、企业(工商户)申报、个民分会推荐的基础上,经考评小组初审,认为下列单位基本符合“诚信民营企业”、“诚信工商户”评选条件。现特向社会各界公示,诚征意见。